
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或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为企业供给融资担保服务没有所有制轻视,即契合条件的台资企业都可向当地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请求担保融资服务。
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法令》 第六条树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融资担保公司的称号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
未经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营融资担保事务,任何单位不得在称号中运用融资担保字样。国家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七条树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则,并具有下列条件:
(一)股东诺言杰出,最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载;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了解与融资担保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历和管理能力;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本地区经济开展水平缓融资担保职业开展的实际情况,能够进步前款规则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第八条请求树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请求书和证明其契合本法令第七条规则条件的资料。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同意或许不予同意的决议。决议同意的,颁布融资担保事务运营许可证;不予同意的,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职业健康开展的施行定见》(浙政办发〔2019〕4号)第五条加强职业监管,促进规范开展第(二)款 进步职业准入门槛。树立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实缴货币资金,下同),26个加速开展县(市、区)不得低于5000万元。融资担保公司的首要建议股东应当是诺言杰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载的企业法人。加强对股东资质和入股资金的检查。公司股权改变的,新进入的控股股东应当是契合上述要求的法人股东。融资担保分立、削减注册资本的,不得低于准入规范。树立监管说话准则,省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与拟设融资担保公司的首要股东和拟任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说话。